各系: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政〔2017〕11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2018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18年1月20日至2月12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61.190.31.165:7006/)、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等四种渠道(以上四种渠道统称为“信息系统”),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
(二)信息系统校验(2018年1月20日至2月12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人工审核校验是指网上申报后,信息系统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申请表格(见附件),填写纸质申请表,务必于3月3日至4日,携带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扶贫手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辅导员审核,辅导员于3月5日上午,将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报院就业指导中心,由中心审核后统一提交马鞍山市人社局进行人工校验。
(四)多渠道公示(2018年3月8日至3月20日)。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当地人社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学校在校园网主页同步公示,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五)及时拨付资金(2018年3月底前)。2018年3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特别提醒:所有符合条件的我院毕业生,必须先在网上申请,并及时关注网上审核是否通过;如果没有通过,于开学后3月3日-3月4日,将材料递交给辅导员,申报人工审核。
申报工作联系人: 邹云青
监督举报电话:0555-2311964
附件:安徽省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专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