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毕业生:
毕业生在接到考研录取学校调档函后,应及时到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以免耽误调档时间,影响研究生录取。
办理程序:
1、登录院就业网菜单栏“就业系统”,维护个人升学信息,毕业去向选择【升学】,并将录取高校、专业、档案等信息维护完善。
2、考取研究生同学需持①“调档函”、②未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或解约函)等材料,至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教一419)办理相关就业派遣事宜。
其他说明:
1、已签单位的毕业生调档需与原单位协商,经原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解约函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登记及派遣工作。
2、学生如需政审,请辅导员老师出具政审意见函,学院党委盖章。相关政审材料由毕业生本人寄发,档案由学校统一寄发。
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4月5日